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7日消息,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(zhí)行死刑命令,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7日對罪犯張維平、周容平執(zhí)行死刑。
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間,周容平等人經(jīng)密謀后,入戶強行搶走一名幼兒,隨后交給張維平販賣;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間,張維平還單獨拐賣兒童8名。
2018年12月28日,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,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張維平、周容平死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。張維平、周容平上訴后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刑事判決,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。最高人民法院復(fù)核認為,第一審、第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,證據(jù)確實、充分,定罪準確,量刑適當,審判程序合法,依法核準對張維平、周容平判處死刑的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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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(zhí)行死刑前,充分保障了被執(zhí)行罪犯的合法權(quán)利。
此前報道
張維平是牽涉“梅姨”的拐賣兒童系列案主犯,曾先后三次因拐賣兒童被判刑,交待拐賣兒童共14人,其中經(jīng)司法機關(guān)核實的案件11宗、被拐兒童11人。
15年前被張維平拐賣的孩子,大多是一兩歲的男童。張維平通過“梅姨”介紹,將孩子拐賣到廣東河源等地。2017年,廣東省公安廳組織廣州、惠州、東莞等地警方,成立張維平拐賣兒童系列案專案組。
2016年3月,周容平、張維平等5名“人販子”被警方抓獲。2018年12月,廣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。法院審理查明,2003年至2005年期間,被告人張維平通過刻意搭訕結(jié)識被拐兒童的家長,趁其不備抱走小孩,并販賣牟利,累計作案八宗;此外,被告人周容平提議,與楊朝平、劉正洪、陳壽碧密謀策劃,闖進出租房內(nèi),將被害人母親捆綁,強行抱走申聰后交給張維平販賣。
被拐時,申聰只有1歲。申聰父母跨省尋子15年的故事,受到廣泛關(guān)注。2020年1月18日,申軍良從警方口中得知兒子申聰被找到的消息。
但一審期間,申聰還沒有被找到。申聰?shù)母改干贶娏挤驄D提出附帶民事訴訟,要求各被告人賠償損失300萬元。廣州中院當時認為損失情況無法查明,駁回其訴求。
廣州中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張維平、周容平死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;判處楊朝平、劉正洪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;判處陳壽碧有期徒刑十年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三年,并處罰三千元。
一審判決后,申軍良夫婦和5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訴。上訴至廣東高院后,申軍良夫婦提交了新的票據(jù)等證據(jù),索賠數(shù)額調(diào)整為481萬余元。
2021年12月10日,廣東高院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。廣東高院維持了一審法院對張維平、周容平、楊朝平、劉正洪、陳壽碧等5人的定罪量刑;撤銷廣州中院關(guān)于駁回申軍良夫婦訴求的判決,判決張維平、周容平等5名原審被告人連帶賠償申軍良夫婦物質(zhì)損失39.5萬元。
此前的案件審理中,據(jù)張維平交代,他拐賣的9名兒童,都是通過“梅姨”找到買家。目前,“梅姨”的身份尚未查明。
今年4月26日下午,申聰?shù)?名兒童被拐案受害人家屬申軍良、鐘丁酉在新聞上看到了該案主犯張維平、周容平將于4月28日被執(zhí)行死刑的消息。因為時間緊迫,且無法獲準親自會見,申軍良連忙寫下306字的親筆書信,希望讓主犯的親屬在會見時,“替我轉(zhuǎn)達信中的內(nèi)容,希望他們提供相關(guān)線索,給3個未找到孩子的家庭,留下最后的善良。”
申軍良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,該案還有3個孩子至今未被尋回,在4月22日得知該案主犯被核準死刑的消息,他和仍未尋回孩子鐘彬的家長鐘丁酉分別從山東、江西趕來廣州。
申軍良手寫的信件。圖片來源:封面新聞
來源: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、揚子晚報、 澎湃新聞、封面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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